2014/11/17

190 餘億,已經可以幫助非常多的弱勢族群了,吃的肥肥的公務員還要吃多少!

既領了月退俸,每個月五、六萬比起勞保最高月退俸最多也只有兩萬多,將近兩倍,還要國家養多久?!還吃不夠嗎? 這些蠹魚。
即使現在已發放的兩萬或兩萬五,都已經比勞保還高了。

公務人員為國家做了什麼?有勞工辛苦嗎?真是一群不要臉的傢伙,米蟲!



年終慰問金需190億 政院:恢復有困難


考量退休軍公教人員不滿年終慰問金遭國民黨立委憂心將影響年底9合1選情,擬提案全面恢復發放年終慰問金。對此,行政院秘書長李四川今(17)天表示,目前有近44萬軍公教退休人員,如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全部恢復,要190幾億元,以現況經濟,確實有一些困難。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處理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李四川會前受訪說,現階段今年是把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門檻,從月退俸2萬元提升到2萬5千元,至於明年要如何發放,還是要視經濟狀況檢討。

至於全部發放,李四川說,全國有將近有44萬軍公教退休人員,共計需要新台幣190幾億元,以現況經濟來說,確實有一些困難。

2014/11/11

國家蠹魚,可悲、下賤!

這難道不是期約賄選?如果公務人員有良知、有道德就不會接受這種形同賄選的行為。

國民黨立委竟然可以大言不慚、明目張膽要通過這種"措施性法律"!那麼未來哪一黨獨大就可以為所欲為、為非作歹! 已經經過半世紀的行憲,結果民意機關、公務體系均毫無法治的觀念,可見台灣的政治在國民黨的把持下是多麼的骯髒污穢。

軍公教這特種生物,月退俸都已經五萬元上下的情形下,相較勞工階級的月退俸只有兩萬上下,竟然還有臉稱為"弱勢"族群,還一而再、再而三想"蠹食"國家財政,可不可悲!

球員兼裁判,公務員自肥。而國民黨則是上下交相賊!

發年終慰問金 藍委稱公務員不高興恐敗選


新頭殼newtalk2014.11.10 翁嫆琄/台北報導

年底選舉將近,國民黨立委提議全面恢復年終慰問金,獲得藍營一致好評。國民黨立委廖正井今(10)天質詢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黃富源時指出,年終慰問金沒有法源依據也沒關係,只要立法院通過就屬措施性法律。他也強調,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的民調起不來,就是公務員不高興,台北市又是公務員最多的地方,若這次選舉台北、台中都輸,「要唯你們是問」。

為了搶救藍營鐵票,孫大千近日提議全面恢復年終慰問金,主張這本屬退休俸的一部份,並非年終獎金,應全數恢復發放。此提案獲國民黨立委認同,但在野黨立委認為,此提案根本就是選前利多,有圖利特定族群之嫌。

而廖正井上午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也表示,外界質疑年終慰問金沒有法源依據,但只要立院通過,就算措施性法律。他認為,公務員不是在意錢的多寡,而是人格有沒有被羞辱,因此,年終慰問金不應以發放門檻2萬5千元月退俸為標準,而是視財務狀況調整,發1個月、1.5個月都好。

不過,廖正井也明確將此提案當成選前利多的措施,他強調,連勝文的民調起不來,就是因為公務員不高興,台北市還是全台公務員最多的地方,行政總處的責任很大。他更指出,若台北、台中都輸掉,「絕對唯你們是問!」並要求主計處將全國沒有法源依據的津貼統計出來。

對於藍委的說法,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則不滿表示,現在國家財政情況差,提出年終慰問金就是因為選舉,配合連勝文吵議題而已。他還抨擊,軍公教怎會是弱勢族群?相較之下,勞工才是弱勢

雖然朝野黨團對年終慰問金有不同意見,黃富源則回應,會不會全面恢復,一切尊重立法院的決議

2014/10/23

貪就是貪,歷史總會記錄下來!

整個政黨的行政貪瀆,不只居上位者應該被嚴懲,從犯也應該被罰。

突顯國民黨是一個不正義、假道德、真貪婪的狐群狗黨。

尤其馬陰九 更加不要臉,用一張小白臉來欺世盜名,沒有同理心、更沒有仁義之心。



《星期專訪》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馬特別費進口袋 就是貪瀆

記者林慶川/專訪

當年起訴馬英九涉特別費貪污案的現任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表示,馬英九涉特別費案獲判無罪,是老百姓給他一個機會,但馬不知反省、檢討,如今才會陷入另一個風暴。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

侯寬仁指出,馬對於特別費為何進入私人口袋,始終沒說清楚,「是欠社會大眾一個說明」,當時自己堅持「大是大非」起訴此案,馬卻指控此案筆錄製作不實,以抹黑檢察官方式為己脫罪;甚至還下條子,指示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必須查辦懲處,「馬也欠我一個道歉!」

馬下條子追殺 欠我一個道歉

問:你當年為何決定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涉貪污案?
侯寬仁答:當時台北市長的特別費是每月卅四萬元,支領方式是一半要用領據,一半要用單據,用領據支用的十七萬元直接撥到馬英九的戶頭,但馬沒有使用,反而每個月匯廿萬元給他太太,八年下來,我們查到馬差不多匯給他太太一千多萬元,依法,特別費是要「因公支用」,相關會計及審計人員作證時也持同樣看法,甚至最高法院也認同要「因公支用」。
外界指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但所謂歷史共業應是相沿成習的問題,首長要怎麼使用這筆錢,不加以追究,但是「不能不用」,馬的問題就卡在「根本沒有使用」。

大水庫理論 最高院也不認同

問:你起訴此案後,馬在法院提出「大水庫理論」抗辯,你對此有何看法?
答:這純粹是馬為了事後解套想出的一個理論,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日前受訪時曾說,最高法院不認同「大水庫理論」,楊仁壽還質疑檢方為何沒針對「大水庫理論」加以指摘、上訴。
我們國家的預算制度是年度預算,年終沒有用完,是要繳回國庫的,「大水庫理論」是把預算的年限打破,只要他八年任期內都還算,這明顯違背預算制度
依法,一筆款項進來,跑到哪裡去,那就彰顯當事人的意圖,馬當時薪水十四萬多元,每個月匯廿萬元給太太,其中有些是特別費的錢,這是很明顯的詐欺及侵占公款行為,「如果這不是貪瀆,那什麼才叫做貪瀆?」

這不是貪瀆 什麼才叫做貪瀆

問:當時起訴此案後,有承受到什麼壓力嗎?
答:雖然我是此案的承辦檢察官,但當時的查黑中心是團隊辦案,最後要討論形成共識才會結案,依照法律及所調查的證據後,我們認為應該要起訴。
馬曾擔任過法務部長,有共事之誼,要起訴馬先生,也是一個痛苦的決定,畢竟人還是有感情的,我當時是堅持「大是大非」,不管外界有多大壓力,我還是默默承受。
問:馬為何要控告你涉筆錄製作不實?
答:此案起訴後,案子到法院,馬提「大水庫理論」欲解套,並開始攻擊我涉筆錄製作不實,這一點,我個人非常不諒解,他可以為自己解套,那是他的權利,但不能以這種手段來攻擊起訴的檢察官,更惡劣的是,他把錄音帶給媒體,我後來比對他提供給媒體的譯文,發現故意略去其中的不少重點,我算了算,共有卅九處,像是證人吳麗汝(台北市府員工)明白回答「要因公支用」,這都刻意被省略掉。
問:被控筆錄製作不實一事,對你有何影響?
答:外界因此誤認為筆錄是不實的,導致傷害到我們檢察官的形象,弄到好像我們是故意要羅織罪名,要誣陷他,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講白一點,吳麗汝的筆錄,只是此案幾百份筆錄的其中一個筆錄,也可以摒棄這個筆錄不用,但他是以這種抹黑檢察官的方式,來為自己澄清。
我們現在冷靜想想,馬先生從來沒對外說明,特別費進到他口袋,為什麼會這樣,「其實他欠社會大眾一個說明」,特別費若不涉貪瀆,為什麼後來要談除罪化,若沒涉貪瀆,就根本沒有除罪化的問題
但是馬透過操作吳麗汝筆錄涉嫌製作不實的方式來抹黑我,甚至還提告,不起訴後還再議,交付審判,對我來講,「他(指馬英九)也欠我一個道歉」。
此案雖判無罪,那是當時他聲勢如日中天的一個氛圍,「是老白姓給他一個機會」,馬先生在此案後,沒有自我反省及檢討,如果有反省,他今天就不會這樣處理王金平涉關說案,貪瀆絕對比關說嚴重,他對此關說案那麼「大是大非」地處理,那當時,他對自己的貪瀆,是如何地面對?
問:日前李進勇揭露馬英九曾下條子給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要求查辦你,你的看法?
答:我知道這個消息後很訝異,因為,以一個總統的高度,居然做這樣的介入。我與馬先生、陳長文律師,在特別費案中都算是當事人,特別費案都定讞了,馬告我筆錄製作不實涉偽造文書罪的部分也不起訴了,居然還由「陳長文做球(投書媒體),由馬來揮棒(剪報下條子給法務部長)」,要求法務部必須對我被控筆錄製作不實做出懲處,之後,我被記申誡一次。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總統下條子給法務部長,法務部不懲處,有辦法交代嗎?
問:這個申誡對你有何影響?
答:司法人員很少被懲處,有懲處的話,當年考績就是乙等,我因此連續三年有兩個乙等,當時並不是只有這個事情,同時還有好幾個案子在查我,包括太極門的事情,還有一個土庫棄土弊案,都在查我偵辦過程有沒有違失。
我當時不曉得為什麼一直查我,現在印證了,馬下條子之後,就開始調查我很多事情,「如果這不是追殺,那什麼才叫做追殺!」
問:你對最高法院後來駁回檢方上訴馬特別費案的看法?
答:最高法院就一些得為職權調查事項,還是可以將案子發回重查,既然最高法院不認同「大水庫理論」,這部分即使檢察官沒有指摘到,其實是可以再發回,但最高法院沒有這樣做,所以在短短一年內,一、二、三審就確定,速度很快,這在貪瀆案來講,實務上是很少見。
問:馬鍘王,自己卻深陷風暴,你怎麼看?
答:司法人員在執法時,要注意兩項重點,一個是「正當的法律程序」,一個是「發現真實」,發現真實後,再來適用法律,馬沒有遵守程序正義,而且未審先判,王當時人在國外,沒有給他說明的機會,更何況後來還爆發監聽國會事件,這更是憲政層次的問題,難怪會受到很大的質疑。
即使王真的是關說,適用法律也要符合比例原則,怎麼處分,也有一定的處理原則存在,不能由馬個人說了就算。
舉例,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一審也判刑,國民黨當時將他停權三個月,並沒有撤銷黨籍,這麼嚴重的事情,監察院彈劾兩次沒過,也因此,處理王金平的事情,應符合比例原則。
問:現在還有單位在調查你嗎?
答:監院還在調查筆錄製作不實案,今年八月十五日還約談我,事情隔那麼久了,國家機器一直在調查我,這幾天馬先生下條子的事被揭露出來後,難免會讓人懷疑,背後有一隻操控的手

時間回到過去 還是會起訴馬

問:若時間回到過去,你還是會起訴馬嗎?
答:司法人員應都會做同樣的決定,當年查黑中心是集體辦案,後來參與的檢察官都說,(馬涉貪的案情)比想像中還嚴重,有公訴蒞庭的檢察官看了案卷以後,想法也跟我一樣,如果今天馬是當檢察官,我相信他也是會這樣處理(指起訴此案)。




2014/10/21

台灣是該到徹徹底底毀滅重生的時候了!

台大培養出一堆黑心法官,黑心政客,真的是台灣的亂源!


這些黑心法官難道都沒父母沒小孩?不管人民生活居住的正義了嗎!這麼會有這等誇張的思維,難道真要把這些黑心汙水讓牠們飲用;黑心油、黑心食品來餵食它們才會長出同理心嗎?


台灣長年下來,為什麼會培養一堆這種 無恥政客、無良商人、無心法官呢?教育真的出了大問題。真有必要汙染大地來換取工業製品嗎?真的要從餿水油去提煉食用油嗎?難道沒食物了嗎?


台灣是該到徹徹底底毀滅重生的時候了!如果人民還是這麼無關緊要的話,遲早自我滅亡!不須中共來剿滅了!


日月光「鎳」溪 法官不信環局採樣



〔自由時報記者葛祐豪、湯佳玲、洪友芳、黃旭磊/綜合報導〕

日月光案判決結果出爐,各界一片譁然。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不能接受,環團批重罪輕罰,不符社會正義,網友也指這樣判決實在太誇張了。

環局長嘆判決難遏排汙
陳金德表示,依照環保署公告方法採集樣本,法官竟認為不具效力,「鎳樣本是當天到德民橋下採樣,怎麼不足認定呢?」
陳金德說,鎳危害人體,不能以總量判定,法官竟質疑採樣時間點,難道排鎳進入後勁溪是合法的嗎?即使一點點量都足以污染溪流,法官竟要短時間內採足樣本,這種判法如何遏止工廠違排廢水。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表示,日月光是污染後勁溪的累犯,持續危害下游農漁產業,若非上層授意,下層員工豈敢明目張膽惡意違法?但全案只辦到廠長層級,未能追訴到董事長張虔生,又准所有被告緩刑,這表示沒有人為長期的污染罪行負起責任,此判決實在不符社會正義。


環團痛批不符社會正義
蔡卉荀指出,日月光近三年來被環保局裁罰廿五件,絕非偶發事件,判決卻僅併科三百萬元罰金,對年營收兩千億元的日月光來說,完全不符比例原則,更毫無嚇阻效果。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檢方再上訴,並要求環保署、高市環保局進行河川環境資料調查。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根據廢清法第四十六條,最重可判刑五年,日月光廠長等四人卻只判一年四個月,還可以緩刑,另一人判無罪,明顯輕判


建議檢方依刑法上訴
謝和霖認為,檢察官可以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之一條,其污染致使民眾置身公共危險,提起上訴。根據該法條的刑責,負責人最高可判七年以下徒刑,雖然無罰款,但如果勒令停工,企業自然有財產損失,因為如果按照廢清法上訴,擔心上級法官認定日月光排放的是廢水,不算是廢棄物,結果是依水污法裁量。


網友譏企業責任大笑話
網友對司法輕判日月光案也不以為然。嚴姓網友認為日月光K7廠是很明顯的重大環保缺失, 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及高階主管卻完全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這是對國家落實CSR(企業社會責任) 的最大笑話。
林姓網友指出,日月光高層因不知情或未指示,居然不用負法律責任,只小罰三百萬元,但整治後勁溪需要花多少全民納稅人的錢才能恢復?這樣判決實在太誇張了。

2014/10/15

不想道歉,就實實在在做事啊!靠"騙"就想治國! 馬陰九、江宜花?

對學生施暴很有能力,懲罰黑心企業完全無能!

攬功卸責這就是馬江這對寶一貫的伎倆!沒有管理能力、沒有協調整合能力、唯有找一堆"余文"的能力!



江宜樺:政府的角色不是一天到晚道歉

新頭殼newtalk2014.10.14 翁嫆琄/台北報導
繼餿水油後,頂新飼料油又重重打擊民眾對食安的信心,而外界質疑政府辦事不力的聲浪愈來愈高,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4)日在立法院強調,他願意針對食安風暴鄭重向大眾道歉,不過,他也說,政府的角色並非一直道歉,政府也並未包庇業者,只是證據到哪就辦到哪,在證據還未確鑿時,說政府包庇實在說不過去。
國內的食安風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針對近日的頂新飼料油事件,許多立委紛紛要求江宜樺對國人道歉。江宜樺上午在備詢時也表示,自己在強冠餿水油事件時,就曾在立院開議時向民眾道歉;而過去數10年來,不論中央、地方,沒有做好的部分,他都隨時願意鄭重道歉。
但江宜樺也指出,政府真正的角色與責任不是一天到晚鞠躬道歉,而是要拿出具體行動,把過去疏漏的部分建立起來,確保全民的食安。江宜樺說,他願意向全國民眾再次致歉,概括承受過去的失當,並雷厲風行執行查辦,盼能讓全民的食安「浴火重生」。
針對外界質疑政府執法不力,江宜樺澄清,政府對黑心食品業者態度就是從嚴、從速查辦,偵辦對象無上限,證據到哪辦到哪,絕不包庇或手軟。他指出,有人認為衛福部查太慢,或他自己之前保證產品沒問題的說法,就是在包庇業者,但是政府一向是證據到哪辦到哪,不能說證據還沒完全確認時,就說是包庇廠商。
新頭殼newtalk2014.10.14 翁嫆琄/台北報導
繼餿水油後,頂新飼料油又重重打擊民眾對食安的信心,而外界質疑政府辦事不力的聲浪愈來愈高,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4)日在立法院強調,他願意針對食安風暴鄭重向大眾道歉,不過,他也說,政府的角色並非一直道歉,政府也並未包庇業者,只是證據到哪就辦到哪,在證據還未確鑿時,說政府包庇實在說不過去。
國內的食安風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針對近日的頂新飼料油事件,許多立委紛紛要求江宜樺對國人道歉。江宜樺上午在備詢時也表示,自己在強冠餿水油事件時,就曾在立院開議時向民眾道歉;而過去數10年來,不論中央、地方,沒有做好的部分,他都隨時願意鄭重道歉。
但江宜樺也指出,政府真正的角色與責任不是一天到晚鞠躬道歉,而是要拿出具體行動,把過去疏漏的部分建立起來,確保全民的食安。江宜樺說,他願意向全國民眾再次致歉,概括承受過去的失當,並雷厲風行執行查辦,盼能讓全民的食安「浴火重生」。
針對外界質疑政府執法不力,江宜樺澄清,政府對黑心食品業者態度就是從嚴、從速查辦,偵辦對象無上限,證據到哪辦到哪,絕不包庇或手軟。他指出,有人認為衛福部查太慢,或他自己之前保證產品沒問題的說法,就是在包庇業者,但是政府一向是證據到哪辦到哪,不能說證據還沒完全確認時,就說是包庇廠商。

連勝文 感受到 馬英九無能所造成的壓力了,捧馬LP 有用嗎!

蔡正元這個從沒說實話的人,這次總算講了個人話!?應該是 為自己鋪路吧。



江揆應下台?連勝文:若是我會離開負責


新頭殼newtalk2014.10.15 劉奕霆/台北報導
食安風暴連環爆,根據《壹週刊》今(15)日報導,國民黨立委、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競選執行總幹事蔡正元點名行政院長江宜樺應下台負責,並認為現成的閣揆人選是有食品安全背景的台北市長郝龍斌。對此,連勝文上午受訪時表示,如果是他當閣揆,在短期之內沒有辦法提出一個讓人民安心的食安方案,或在短期之內再發生更嚴重的食安問題,「我會選擇離開」、「會負起責任」
《壹週刊》報導,蔡正元接受採訪時表示,食品安全接二連三出包,證明行政院各單位沒有人在管,油品不論源頭、流向或總量,統統都有事。台北市自許是美食之都,外食人口居全台之冠,市民反感絕對比中南部更強烈,中央連食用油都管不好,年底選舉民怨要算帳,最倒楣的就是選台北市長的連勝文。
報導也提到,蔡正元更將炮口指向行政院長江宜樺,直接點名江揆應下台負責,蔡說內閣全面改組已勢不可免,現成的人選就是有食品安全背景的台北市長郝龍斌,「要改組,隨時都可以」。
對此,連勝文上午出席活動後受訪時表示,蔡正元本身是立委,因此站在監督行政院的立場,發生比較嚴重的食安問題,蔡的想法他可以理解。連勝文還說,現在來講應該最重要的工作是把食安問題儘速解決,還給人民安心空間;如果是他當行政院長、閣揆,如果在短期之內沒有辦法提出一個讓人民安心、可確切執行的食安方案,又或在短期之內又發生更嚴重的食安問題,「如果是我在這種前提之下,我會選擇離開」、「我會負起責任」。
至於現在的執政團隊是否有影響到選情?連勝文也坦承,他在基層行走時,的確有遇到很多朋友對食安問題有很深刻、強烈的反應,因為這是每一天都要發生的事情,非關藍綠;他認為食安問題要中央、地方長遠配合,中央政府在源頭管理上必須要加強,地方政府不能在查緝上漫不經心,好像沒有當作一回事,這樣受害的是全台灣最大消費市場台北市市民。
媒體追問台北市長郝龍斌是否適合接任閣揆?選前是否應該改組?連勝文則笑著說,他相信郝龍斌會堅持到擔任市長的最後一天,至於改組則應由總統決定。

同班同學 一窩子不要臉的政客

的確,最該收押的就是 "江宜樺" 這不要臉的"政治學政客"



魏應充任食安會報委員…頂新進口越南飼料油時

〔自由時報記者陳伃軒、鍾麗華/台北報導〕真是諷刺!頂新前董座魏應充竟然是行政院食安會報的委員,而且成為委員期間,頂新卻向越南進口飼料油混充食用油出售。
魏為當時的閣揆吳敦義所任命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昨在立法院質詢指出,魏應充曾擔任行政院食安會報委員,行政院長江宜樺竟然不知道,他指著江揆痛罵:「我覺得最該被檢調收押的是你!
經行政院查證後指出,魏應充時任GMP協會理事長,所以獲得衛福部推薦,任期為二○一一年八月至二○一三年八月,據了解,魏是由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批示任命。頂新自二○一二年起即進口越南飼料油,正是魏擔任食安會報委員期間。
行政院指出,食安會報於二○○九年八月核定第一屆委員,委員除部會首長外,也包括專家、學者、消費者團體代表等,會報每六個月召開一次,魏應充是擔任第二屆的委員,去年八月食安會報改組,魏並未獲聘。官員說,魏應充擔任委員期間,曾召開四次會議,但魏應充只出席過一次,曾對衛福部報告「PVC食品容器具之使用及管理」提出意見。
食安會報去年八月改組 魏未獲聘
魏應充身為食安會報的委員,江揆坦言不知情,不記得在會議上有和魏應充說過話。劉建國嗆說,四次會議,魏應充或其秘書陳健人、顧問周能傳都分別出席過,其中有兩次會報還是由江揆主持,「自己主持會議竟不知道魏應充有參加?會不知道魏的秘書、顧問代替出席?該無良業者竟能參加我國食安會報,這成何體統?」
江揆則反控劉建國顛倒時序,他解釋,魏應充近日才被偵辦,之前會被推薦參加食安會報,是因為他當時是GMP發展協會理事長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