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從國民黨來台掌權後所有的法官就是御用的,
他們是國民黨整肅異己的工具,在戒嚴時期如此
在解嚴後的今日餘孽尚存!
這應該歸咎於李登輝為德不卒,沒有將國民黨餘孽完全清除
就像國民黨當時沒有將共產黨完全根除一樣,"除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最後被共產黨趕出大陸,而李被國民黨攆出。
被封為"台灣之子"的阿扁卻變成"台灣之恥"
在位八年雖然國民黨餘孽密佈,卻也無力完全剷除那種寄生蟲
導致今日反而必須成為階下囚的窘境,怪來怪去也是自己的無能
因為"會打仗的並不一定是會治理國家"的道理絕對沒錯
馬英九確實將特支費放入自己的口袋,也坦承是變相的實質加給,
法官卻以支出大於收入而認定無罪,如果他的取財是無罪的,那為何替他請款的余文有罪
就因為他已當選總統!而"有功是上面的,有錯是屬下的" 所以余文必須扛起這擔子
特支費誠如法官所說"非實質加給",但"實質放入個人帳戶"又沒有罪
不管它是否捐出,實質上已進入私人口袋!
就因為他已是總統當選人,是他們心中的未來領導人┴所以不可以有瑕疵,不能讓他因罪而重選!
台灣的公義在哪裡?其實根本就是不公不義的社會
台灣之所以亂,完全亂在這些法律人的政客手中,學法玩法就是最佳的寫照
商人為利不擇手段,沒有親情、友情與國家觀念
可是老百姓能依靠的法治社會卻被這些道貌岸然的法律人所玩弄,最是可悲!
說話反反覆覆的人可以當選總統,這些死老百姓是"自作孽不可活"!